“百把元錢的貨物,還留什么發票?”消費者甘師長教師為本身的做法付出了代價:新房遭水淹損失近萬元,商家把責任推得干干凈凈,甘師長教師后悔不已。即將成為新郎的甘師長教師近日到漢陽工商分局投訴,稱裝修結婚新房時使用了某五金建材店所售的熱水器混水閥內外接頭。5日,該接頭破裂,導致大量噴水,室內全部被淹,整體式液壓鋼絲繩切斷機樓下住戶也“水漫金山”。據測算。
兩家地板、家具和電器受損達萬元。工商部分要求甘出具有關憑證,可他早將這130元接頭的票據丟失。店主以此為由不承認該接頭是其所售,拒盡賠償。漢陽工商分局昨流露,9月來,該局受理的申訴45起中,無證據投訴達到12起,占了近三成。這12起投訴中,有的是消費者未及時索要票據,有的在突發事件中未及時收集證據,有的在維修時未督促維修方填補綴記錄。如消費者劉師長教師買的冰箱在“三包”期內連續修了3次。
但只有1次維修記錄,前不久,當他要求更換時,商家借口只修了1次而拒盡。這些投訴中,消費者由于拿不出權益受損的證據,乃至索賠大多難如愿。漢陽區消協秘書長史偉國表示,這些事例表明一些消費者的證據意識非常淡薄,究其啟事,一是“熟人心理”搗蛋,不少人以為“熟人之間簽字畫押不但多余還見外”;二是怕麻煩;三是過于依托口頭和談。漢陽工商分局副局長康玉堤提示消費者要加強證據、風險意識。
有效收集、保存證據;購買商品和接受服務要主動索取購貨憑證、服務單據等證據;妥當保管憑據;當購買商品或接受服務發生安全事故時應重視保存現場證據;填寫并索要商品維修記錄和證實。(荊楚網)。